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猎头新闻|猎头学院
猎头公司不在平台做单,那么平台和猎头公司还有关系吗?
  猎头公司不在平台做单,那么平台和猎头公司还有关系吗?
猎头公司
  平台可以有公司,公司可以有平台。
 
  什么事情呢?
 
  就是任何猎头,不管做不做平台单,如果他想一想,都会想到这么一种可能。
 
  什么可能呢?
 
  就是如果我推荐的人被平台方否了,平台方会不会把这个人给接手,自己去操作这个职位了?(有人发现了这样的操作并爆出来了)这就好比,客户和你说,这人没看中,结果是他们后续自个悄悄地去联系,然后录用了。
 
  再想想,又会想到一种可能:会不会把我们为职位A提交的人选甲,去推荐到职位B,C,D...呢?按逻辑推理,按顺应人性(贪婪)推理,平台完全可以组建自己的猎头公司,猎头部门,这里面的区别不过是是公司行为or个人行为,是光明正大or偷偷摸摸,是有规则约束or假装有规则约束or没有规则约束。事实是,你不能说肯定没有吧。事实是,招聘类门户网站也是这么干的。事实是,除了我们业内普遍熟知的猎XXX平台1号,2号,3号,4号外,一些猎头公司也开始搭建平台了。听说一些公司即便没搭建平台,但也搞了微信群,把其他猎头公司老板以顾问的身份拉到有客户HR在的群里,共享职位,后续成了Offer,按比例分成。
 
  平台只会比我们以为的要多,而且可能会更多。
 
  从利益角度说,这叫一起发财,多赚点钱;从初心(更好听的)角度说,这叫共生共赢,互惠互利。即,无论形式怎么变,是广场舞的场地还是歌剧院的场地,实质都是:
 
  我有客户,我拿到职位,我可以选择
 
  1. 自己做(不给你们做)
 
  2. 分享出来,给你们做(自己不做)
 
  3. 分享出来,大家一起做(自己做,你们也做)
 
  把蛋糕做大,把闲置资源利用起来,这没错。但问题是权利与义务是不是对等,规则是不是明确合理,监管是不是到位。否则,合作共赢就变成彼此提防,互惠互利就变成“分赃不均”;最终走向都是表面和气,背后埋汰;一旦出事,相互diss。
 
  在Soho名义下的兼职
 
  一些平台是允许个人名义做单的,但真正全职Soho的顾问并不多。固然没做过调研,但是逻辑推理一下,我相信多数人是认同的。Soho对一个顾问的要求很高,而符合这个很高要求的顾问,真的会需要平台的单子吗?即便需要,那也应该是补充性质的,而非全部或主体。当然,这么说,并不是说就没有只做平台单的Soho顾问了,而是说再怎么算,目前的占比都应该是低的。那么,Soho名义吸引的恐怕多数是兼职人员了吧?
 
  在持有传统理念的老板那,做私单的顾问一旦被发现是会被一票否决的。但如今我也知道了,原来还是有一些老板是宽宏大量的,觉得大家生活不易,单子不够的情况下,睁一眼闭一眼。
 
  在此,我们不站在所谓道德的制高点去批判做私单,我们只想到如下的问题:
 
  如果我们是老板,这样运营下的公司,存在的意义是什么?做强的确不等于做大,可这样做,能做强吗?不能做强的话,图什么呢?
 
  或许为了留住顾问,留住客户而作的妥协——这样的初心亦可以说是好的。但问题是不够强大的话,不是被吞并就是会消失;或许过去不会,重新招一批人就是了,可如今呢?时代真的有变化了,需要警醒。
 
  如果我们是个人,我们的确可以选择在公司做行业A(比如传统行业),在平台做行业B(比如互联网),可能一些人会觉得这就不是“背叛”了,但跨界做单,两头分别积累,真能积累出什么吗?
 
  或许为了生存,或许为了转型(转行业)作准备——这样的初心从私己的角度说我相信很多人也能接受或本就认同。毕竟,到了我们这个时代,整体的道德感已经很低了。同样地,不谈道德,就利益说利益,如果我们没有自己的耕耘、积累,我们依靠外力的支撑,行业的红利,我们能走多远,又能走多久?
 
  我们贪多冒进,我们以为越多越好,可这是真的吗?如果我们没学好猎头基本功,不以猎头的方式做职位,那么我们不是被比我们更年轻的劳动力取代,就是被比我们更资深的行业转型人士替代。 对此,之前的文章也写过了不止一次了。深度思考|如果把猎聘一类的渠道关了,你家的顾问还能打吗?(这篇是最近的)
 
  换言之,是做猎头公司还是做平台公司,是做线下单还是做线上单,是用全职人员还是用兼职人员,在野蛮生长期内,在贪婪的人性下,在经济下行时,或许答案更多地会走向both。那么,问题就在于那些能做both的,他们愿不愿意带着镣铐跳舞?愿不愿意自己约束自己?愿不愿意反人性,反利益至上呢?我想,恐怕这可能性很低。
 
  我们都知道如果游戏规则是甲方/强者制定的话,那么我们就只有被迫听话的份。之前有个视频内换头象的app,一夜爆红,又立马遭到质疑,因为其提供的用户条款简单说就是它有权利用你的头像做很多事,但如果出了事,你自己负责。所以说,强者的初心比我们弱者的初心更重要。这其实是“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”的另一种解读。
 
  平台:如果他们既能做裁判,又能做球员的话,如何公平公正?
 
  个人:如果他们既有正差,又有外快,他们如何全情投入?
 
  当单体公司的存在不具备BD功能(平台给职位),也不具备简历资源功能(平台给简历),那么个人为什么要选择呢?
 
  或许,未来,兼职Soho将更多地变成全职soho,除了大而全,小而美的公司,剩下的就是平台的天下?我不知道,更不敢断言,我只是觉得这并不是没可能。
 
  我给你职位,你给我简历(平台就是有收集简历的功能的);这不能说很不公平,但简历应该有一定的保护期。对招聘甲方如是,对平台亦如是。
 
  你给我(客户/职位)信息,我给你简历:这不公平,信息是确定的,但简历是不确定的。这类政策一定会被“想办法”遵守,所以不如不要搞。
 
  做加法容易,做减法难;任何赛道最终都是几个玩家,做公司的就做公司,不要轻易搞平台。当然,做平台的,要搞公司,是会容易得多。
 
  利用平台简历找线索没错,所以简历平台会存在;利用平台客户做职位没错,所以职位平台会存在。当然,这里的区分并没有很大意义,因为通常大平台是兼容的。需要诟病的不是工具本身,而是如何使用工具,并不被工具所奴役。
 
  需要诟病的不是平台,而是规则,合理规则的缺失;需要诟病的不是规则,而是规则落地的监控缺失。而这监控的倒逼不在掌权者手里,因为自查是很难的,也因为权力是我们默默赋予了的。赋予容易,夺走难,养儿容易,防老难。但难不等于没可能。
 
  任何契约,签署前,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,尤其是当我们是个体对公司,小公司对大公司,乙方对甲方时。
 
  虽有“店大欺客”,但店大还能好面子,捅出事情还能引起关注,但如果店小的话,黑店可是一点机会也不给了。大了,无形中会有各种监督的力量。所以,一定要选择,信小的,不如信大(大概率)。
 
 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。可,谁是水,谁是舟?具体到某一个,某一家,某一阶段,并没有定论。可以定论的是,我们绝大多数人都身在其中。所以,千万不要觉得发生的种种事情,种种现象与我无关,我都可以置身事外。
 
  什么叫不置身事外?遇到不公,会说,会讨论;遇到极度不公,会抵制,会抱团。我们生而弱小,也非圣贤,但若看不清长远利益,看不到被流量捆绑,不愿意去一同争取可能实现的公平公正的话,最终,我们都不过是铸就他人辉煌的垫脚石,默默签下霸王条款而不自知的合作方(甚至是客户)。
 
  而如果你努力过,哪怕,最终的结局也依旧没变,但至少,我们可以对后辈说出“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需努力”,而不是被后辈说“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”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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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乾坤猎聘
  • 2000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并开展猎头业务
  • 《中国十佳猎头服务企业》
  • 公司主要负责人曾任多家著名跨国公司HRD
  • 有超过百万份不同行业的高级人才信息
  • 有北京市颁发的《职业中介许可资格证书》
  • 获国际猎头协会《优质猎头服务资质证书》
  •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理事会员单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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